深州法院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
近日,深州法院王家井法庭受理一起涉及土地的案件,了解到案件当事人为深州市护驾迟镇某村村民,原、被告双方均已八十余岁高龄,护驾迟镇距王家井法庭七十多里地,且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开车也要一小时左右。 考虑到当事人年龄较大,来往法庭确实不便,王家井法庭庭长杨娅与护驾迟法庭庭长刘云运取得联系,协调借用护驾迟法庭审判庭进行开庭事宜,最后商定在护驾迟法庭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并给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 当日,庭审在深州法院护驾迟法庭顺利进行。原、被告均对王家井法庭到“家门口”办案的行为表示感谢,其中一方当事人还当庭提交一封书面感谢信,信中写到:“感谢王家井法庭工作人员来护驾迟法庭办案,因路远交通不便,时间要求紧,以及年老出门难等困难,王家井法庭办案人员不辞劳苦来家门口办案,一切难题迎刃而解,这也是法庭为民排忧解难的举措,我深受感动。”庭审结束后,一方当事人妻子说道:“王家井镇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更别说要去王家井法庭了,你们真是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深州法院及王家井法庭每位干警一直努力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情办案,灵活办案,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困难,到群众“家门口”办案,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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