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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小事引冲突 深州检察院公开听证显温度

2021-08-13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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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检察官,感谢你们对我的宽大处理。我真的认识到万事不可冲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今后我们还是好邻居,我保证不再意气用事。”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一脸懊悔地对承办检察官说道。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与被害人位某某是深州市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因噪音问题,被害人位某某到谢某某家门口与谢某某夫妇发生纠纷,并引发打架,谢某某将被害人位某某踹伤,经司法鉴定,位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深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谢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结合该案系发生在原本相处融洽的邻里之间,事后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赔偿各项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为了社会和谐和家庭稳定,从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少捕慎诉的思想出发,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拟作出不起诉意见的依据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听证员也认真、充分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致认为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真诚,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对该案作拟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当场认错,真诚悔过,被害人位某某当场表示不追究谢某某的责任。

  会后,各位听证员纷纷表示,这次听证会是将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征徇意见有机结合,“小案”精办,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关键词:深州,检察院,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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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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