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邀请五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会议
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部署,8月20日下午,桃城区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会议,5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会上,综合业务部宣读了《桃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报告》,通报了15个评查小组对201个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并根据评查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几点提示。随后,评查小组成员与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进行面对面交流讨论,逐案点评,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纰漏。被点评方现场认领问题并作出整改承诺。 “本次桃城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无论是对办案规范、法律适用,还是对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归档等问题,都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评选,动真碰硬、公开晾晒,体现了桃城区检察院对工作的严格要求和求极致精神。”人民监督员郜永晴说道。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占营作总结发言,要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落实,提高案件质量。同时,感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张占营表示,本次评查通过办案检察官之间的交叉互评、相互纠错、面对面通报交流,从发现他人问题的角度,检视自身办案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整改落实一并进行,角度新、问题明、效果好。 张占营要求,全体办案人员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意义。作为一种事后监督手段,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让身边的案例成为最好的“教科书”。 下一步,桃城区检察院将及时总结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