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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检察院2021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2021-09-03 16: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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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列为专项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之首的有利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领导带头填报,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通过专题学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和宣传引导等一系列举措综合施治,有力推进了填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计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6件。

  强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立足增强全体干警政治敏感性,将“三个规定”及相关制度文件作为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就填报人员范围、重大事项范围、填报要求、保密纪律等进行详细解读。各内设机构、各党支部双维度开展专题学习,读原文、举实例,深化“如实记录填报,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以及执行高检院检令检规的具体体现,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上来。

  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院党组把事关“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负责人责任范围。“一把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打消干警顾虑;其他院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好掌控好分管部门的填报情况;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耐心引导,端正“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在做好个人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所属人员按照要求按事报、及时报、如实报,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检务督察部门组织班子成员签订《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组织普通干警签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切实以担当践行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护墙。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督导落实。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试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持续整改方案》等文件,为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提供保障。切实把执行“三个规定”结果和个人利益挂钩,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列入《选拔任用干部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把检察人员填报工作作为考核干警客观公正履职的一项内容,对如实及时报告相关事项的每人次加1分,鼓励干警积极填报。组织检务督察部门对各内设机构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部门,督促其加强学习,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影响“三个规定”落实的不利因素和问题隐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强化宣传力度,增强行动自觉。

  利用检察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荣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了“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提升了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检务督察部门编印“口袋书”,助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制作《“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请注意》H5,引导干警理顺重大事项系统填报流程。将“三个规定”相关图文漫画知识发至微信工作群,宣传引导干警提高依法独立公正履职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制作“问案留痕、公正司法”警示内容电脑桌面壁纸,时刻提醒警醒大家树牢“过问案件要留痕”意识,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逢问必录”已成为干警的行为自觉。

  下一步,枣强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做好《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各项要求,堵住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案件的“后门”,更大拓展群众监督的“大门”,共同守护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关键词:枣强县,检察院,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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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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