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反转“仙人跳”!报警人被行政处罚!
8月5日晚,某甲报警称有人入室抢劫。市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并将抢劫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原来:2021年7月下旬以来,“抢劫嫌疑人”某辛多次给某丙(女)发微信欲图谋不轨。丙将此事告诉了男友某乙,乙则与好友甲、丁、戊、己、庚商议如何“教训”一下辛,最后决定利用辛的猎艳心理敲点钱,先由乙将辛骗到甲租住的房屋内,当辛与丙有暧昧行为时,甲再冒充亲属实施敲诈。8月5日晚,辛被乙骗到甲的住处,后进入事先安排好的丙所在的卧室,乙则在客厅等待。但丙不情愿与辛暧昧,辛刚一接触丙,丙便躲进卫生间。乙见计划无法实施,便通知等在屋外的甲、丁、戊、己、庚等人进入家中对辛施压,以丢失现金为由,要求辛拿5000元钱。辛某一时拿不出钱来,被逼之下提出拨打110报警。辛拨通110电话,甲见状马上抢过辛的手机,反咬一口,向110报警平台称“有人入室抢劫”。 现某甲、某乙、某丙、某丁、某戊、某己、某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某甲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冀州区公安局市区派出所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某辛色欲熏心落入圈套也被批评教育。 |
关键词:冀州,警方,抢劫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