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检察院就两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听证会
近日,冀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针对此类案件涉案人数较多,尤其是购买假证的末端人员数量较多,且办理证件类型多样的特点,为统一起诉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将可以做治安管理处罚和应当提起公诉的情形进行区分,体现刑法谦抑性,拟对案中的部分人员作不起诉处理。为了体现司法公信,12月15日,冀州区检察院对两起案件举行听证会,邀请政法委、侦查机关、值班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到场,征求和听取了各方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处理意见进行了说明,向与会人员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与会各方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发表意见,并就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刑事处罚的必要性等进行讨论后,一致同意冀州区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标准的把握,对检察听证给予了肯定。 以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冀州区检察院不断完善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案件类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在社会综合治理层面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树立检察形象。 |
关键词: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听证会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