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检察院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冀州区检察院结合自身检察职能,着眼长远,建立机制,在北漳淮乡北内漳村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并于近日举行了揭牌仪式。 冀州区委副书记张朝辉,冀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北漳淮乡党委书记赵剑,北漳淮乡乡长田华温,北内漳村支部书记李庆余,北内漳村委其他班子成员,以及检察院驻村工作人员出席了仪式。 李志明在讲话中表示,北内漳村是革命老区,曾是冀鲁豫党校所在地,也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全国小康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河北省美丽乡村”“全国最美休闲乡村”。在北内漳村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是检察院建立常态化的驻村工作机制的起点,是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创新尝试,有示范引领作用。要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检察院提升本领、为民服务的广阔舞台和重要平台,传好巩固脱贫“接力棒”,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切实担当起乡村振兴“第一责任”,统筹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解决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检察院驻村工作人员要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集众人智慧,聚集各方力量为乡村振兴献策出力。 随后,在北内漳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了乡村振兴工作培训交流会。李庆余表示将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在人居环境整治等各方面,进一步细化优化巩固提升工作措施,确保乡村振兴不掉队,全村共同努力,朝着更高目标稳步前行。其他村委班子成员就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分别发表了意见建议。 李志明表示,乡村振兴办公室要立足新角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农旅融合,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投资,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近期,冀州区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办法》,并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努力将乡村振兴工作抓牢抓实。 |
关键词:检察院,乡村振兴,驻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