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委政法委制定工作规则 力促政法工作规范化
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工作中,阜城县委政法委结合全县政法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阜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下称《工作规则》),以此作为全县政法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目前,阜城县委各常委已审阅通过《工作规则》,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实施。 《工作规则》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题,系统规范了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流程,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宪法法律在全县政法机关正确统一实施,服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工作规则》共六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指导思想、职责任务、议事决策原则、请示报告及会议制度、自身建设各项纪律要求等方面,确保政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推动实现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负责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巡查等各项制度。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原则,要求健全完善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督查整改等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带头遵规守纪、管党治警责任,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在规范请示报告、落实全体会议方面也都有详细规定。 |
关键词:工作规则,规范化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