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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专题部署《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工作

2022-03-23 12:09:24

  近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范晓军组织召开《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正确处理促进产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和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为契机,部署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服务创城工作大局,推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六个新衡水”。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条例》、提升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水平,事关城市交通品质、事关创城工作大局、事关群众生命安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定信心决心,勇于担当作为,坚决完成好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各项任务。要结合衡水实际,坚持依法治理、稳步推进、分类施策,坚决打击非法、非标等违法行为,紧盯规范管理、登记挂牌、群众出行等关键环节,全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做到“政策有温度、工作接地气、群众得实惠”。

  会议强调,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条例》实施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共鸣点、交汇点,专题报道电动自行车治理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集中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新媒体、自媒体、网络大V等开展正面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组织开展矛盾联调、隐患联查、问题联治、重点联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行业系统综合研判各类苗头问题,共享信息资源,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认真对照市政府《实施方案》,主动认领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合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综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循序渐进、标本兼治的原则,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管理、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扭住源头监管和登记上牌两个重点,加强宣传警示、推行溯源管理、实现联动共治,确保组织有序、执法有效、震慑有力。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陷入“治理——反复”的恶性循环,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