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法院温情处理抚养纠纷 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护驾迟法庭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较大争议。双方当事人育有两名子女,女儿跟随母亲生活,儿子跟随父亲生活,现原告要求直接抚养两名子女。 考虑到改变生活环境会对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利影响,护驾迟法庭干警先是建议双方维持现状,各自抚养现跟随自己生活的子女。但原告坚决不同意该意见,法庭干警遂改变思路,开始更深入的了解双方的抚养能力。此时,原告提交了一份书写材料,两个孩子明确表达了愿意跟随原告生活的意愿,而在与原告的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被告因工作原因无法长时间陪伴子女,对子女的抚养需要借助祖父母的帮助。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法庭干警指出了父母陪伴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又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解亲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及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对孩子的探望权,以消除被告对于失去亲情的担忧。承办法官设身处地为孩子更好的成长考虑,努力做调解工作,极大地触动了当事人。最终,被告经过慎重考虑,同意两个孩子均由原告抚养。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庭干警又反复向双方强调要注重对子女身心健康的保护,叮嘱被告要经常去探望两名子女,并力所能及的对原告行使抚养权给付一定帮助;又叮嘱原告要配合被告行使探望权,不要因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给子女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原被告感恩办案法官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欣然接受了法官的意见,表示一定会为子女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一起家事纠纷在护驾迟法庭法官基于真诚和耐心的调解下,和平、和谐地得到了解决,达到了良好的审理效果,也祝福两个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
关键词:法院,抚养纠纷,离婚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