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检察院监督落实宾馆强制报告制度
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近日,饶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县域内旅馆行业进行走访,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回头看,再宣传工作,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社会治理,积极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饶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宾馆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成年)带被害人(未成年)登记入住时,涉案宾馆并未询问被害人是否有监护人陪同或者让其出示监护人同意证明,便同意双方登记入住,导致花季少女在宾馆里被性侵。对此饶阳县检察院向饶阳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落实对旅馆业的监管责任,明确该种情形宾馆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加大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在未有监护人陪同或者取得监护人同意情况下登记入住旅馆的监管力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发生。 针对宾馆业多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未检干警联合公安民警再次对县域内宾馆进行走访调查,通过查看旅馆入住登记台账、访客登记台账、旅馆业管理信息登记系统,询问前台接待工作人员、旅馆经营者等方式摸排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并向经营者再次宣传强制报告制度,提醒经营者发现未成年人入住有可疑情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未成年人的信息保密义务。 经营者表示:“今后会认真履行好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及询问工作,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敬雅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努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
关键词:检察院,宾馆,强制报告制度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