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深州市内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 长江路与永平大街交叉口 长江路与永安大街交叉口 长江路与顺旺大街交叉口 黄河路与永安大街交叉口 以上地点设置的闯红灯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公路卡口设备 长江路与永平大街交叉口 长江路与永安大街交叉口 长江路与顺旺大街交叉口 黄河路与永安大街交叉口 以上地点设置的公路卡口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有: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以上地点设置的闯红灯设备及公路卡口设备自本公示内容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即2022年8月23日)开始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出行。 |
关键词:交通,监控,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