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燃气管道安全
武强县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基本原则,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能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燃气管道安全,切实为农村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该院第二检察部联合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对全县农村农户燃气安装及燃气管道建设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实地走访调查。经了解,本县6个乡镇222个行政村41883农户已于2020年4月完成气代煤改造,并已投入使用。 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在天然气管道附近堆放秸秆、树枝、木料等易燃物品38处,该易燃物品紧贴管道,较容易发生火灾,引发安全隐患,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部门就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并督促整改到位。武强县检察院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燃气安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拧紧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安全阀”。截至目前,收到回复检察建议3件。 乡镇政府强化对本行政区内燃气经营服务机构监督,及时督导燃气经营者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并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喇叭广播、村微信群指导村委会开展燃气防火宣传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村民对各自房前屋后、燃气管道周边可燃物品隐患清理36处。建立村安全协管员,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对农村燃气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巡查。组织燃气公司对119个村燃气安全员进行培训,重点对燃气管道周边是否存放易燃物、燃气管道连接口是否有泄漏情况、胶管是否老化、阀门是否安全进行重点培训和排查,切实发挥安全员协管作用,确保燃气安全防患于未“燃”。 |
关键词: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燃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