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暖心司法促和解
“这就是工作的意义吧”,当看到被害人家属收到赔偿款的一刻,办案法官深深地松了一口气,之前调解工作终于有了结果,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最终做到了案结事了。 ![]() 签调解书 ![]() 取赔偿款 本案系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肖某某驾驶轿车与同向骑二轮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发生碰撞,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肖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一方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作出一个清晰明了的判决不是难事,但是如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让两个不幸的家庭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才是关键。在公安、检察机关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再次将调解工作作为重点,调动全庭干警集思广益,并总结案件难点。一是本案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均已过期,没有保险的补充,需被告人一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但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二是涉案车辆为借用车辆,需要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对此很不理解,不配合调解工作。 为寻求调解工作突破,办案法官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一面向被告人告知法定赔偿的标准,为其计算了相应数额,从量刑方面、生活方面、法律方面等多层次、多方位为其提供合理建议;一面对被害人一方在感情方面进行疏导,为其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同时,邀请民事资深法官从民事角度向涉案车辆的车主进行释理说法,使车主接受了调解结果。经与三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历时两个多月,最终本案附带民事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场履行。 今年以来,饶阳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为契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扎实开展了系列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饶阳法院将继续坚持诉调结合的工作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温度,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
关键词:交通事故,纠纷,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