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深州 >> 部门动态 >> 法院动态

“老赖”赖账20年 刚买新车就被扣押

2022-10-28 17:52:1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深州法院执行局巧妙布局、果断行动,当场扣押“老赖”刚购置不久的新车,顺利执结一起历时20年的财务纠纷案。

  一个平常的周末,深州法院执行局法官尚青茹正在回家探亲时,突然接到执行干警打过来的电话:“尚法官,交警通知咱们,协助扣押的马某某车辆已被扣押至高速路口。”通知就是命令,尚青茹立即离家返回并召集干警从不同的方向火速奔向现场。

  面对呼啸而至的警车,被执行人像泄气的皮球迅速蔫了下来。“你叫什么名字?”“马某某。”这个名字响在耳边,尚青茹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此人正是法院苦苦寻找了多年的案件当事人。

  这是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是深州某村委会,被执行人马某某,因马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因马某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得不中止执行。在恢复执行的过程中,因邮寄送达给马某某的法律文书被退回,去村里调查了解到马某某常年外出不在家,案件陷入了僵局。

  今年夏天,法官发现马某某名下新购置了车辆,这一线索无疑让整个案件柳暗花明。尚青茹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查封,并向交警发出协助扣押车辆的通知函。令大家没想到的是,通知函发出两天就查到车辆下落。扣押车辆后,在办案法官的强大攻势下,被执行人马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完毕,一场历时20年之久的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法官表示,诚实守信是基本道德准则,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被执行人应当正视法律义务,打消侥幸心理,与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不如积极面对,早日履行法律义务。(来源:衡水日报)

关键词:法院,老赖,财务纠纷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主办单位:中共深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