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 深州检察在行动
自3月29日起,深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行动,对县域内涉水、土壤、古树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院党组对此次专项行动高标准谋划、高标准推进,成立了专项监督领导小组,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契机,由第四检察部牵头,开展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土壤“白色污染”、古树保护等系列小专项监督,摸排案件线索。开展公益诉讼护航美丽深州建设小专项活动,对县域内开展巡查摸排案件线索。 针对石津干渠沿线饮用水安全问题,巡查小组就石津干渠深州与辛集交界流域渠道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联合辛集市检察院干警实地勘察、走访,就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垃圾、属地管理等事项现场磋商,全力推动石津灌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巡查小组结合本地果品种植、畜禽养殖资源丰饶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类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动物医疗废物等有可能造成面源污染的“白色垃圾”进行巡查,全力守护农业安全生产,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针对古树管护问题,巡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千年古槐”“千年古梨树”管护是否到位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勘察,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走访中加强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 下一步,深州市检察院将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常态化监管力度,经常性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为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行动提供制度保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衡水篇章深州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
关键词:河北,深州,公益检察,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