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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晓林被评为“深州市五四杰出青年”

2023-05-10 1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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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怀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之心,2015年,张晓林通过河北省四级联考,进入深州市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务工作,现任深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19年获得深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证书。2019年执行最高院特殊勤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2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冀青之星”荣誉称号,2020年及2023年被深州市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被共青团深州市委评为“深州市五四杰出青年”。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晓林常年战斗在司法警务工作第一线,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是他一以贯之的态度与信念,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特殊勤务期间,踏实务实、工作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最高院领导的肯定与认可,顺利完成了既定任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在日常刑事庭审警务安全保障工作中,张晓林带领司法警察大队干警总计保障刑事庭审3000余场次,押解看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数千人次,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警务安全理念,认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无一发生被告人自杀、自伤、自残、脱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庭审之余,他带头参与协助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警队日均安全检查来访当事人二百余人次,年均查获违禁品、限制物品600余件,管制刀具10余件,筑牢了法院机关安全防线,保障了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审判执行业务的顺利进行。

  他常说:“法院安全无小事,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我们作为司法警察,虽不能身着法袍居中裁判,但身着藏蓝警服、头顶熠熠警徽,维护好审判秩序,就是我们的职责与使命。”参加工作七年多以来,张晓林参与的每一次院机关及上级法院抽调执行押解任务和参加保障重大案件庭审工作的庭审任务都是零失误,深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张晓林自任副队长以来,更是把自己当做指挥员又当作战斗员,无论是法院开庭的值庭还是日常的安全保卫值守,他都冲在前面,把自己和其他的法警同志放在同一工作起点,每次遇到急难险重时刻,每次遇到重大疑难庭审,他都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履职尽责,做好表率。一身藏蓝、一生荣光,一身藏蓝、一生无悔。正是张晓林心中始终固守着对事业的热爱,忠实践行法律赋予的使命,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时,才能够从容应对,在关键时刻顶的上来、危急时刻豁得出去,在平凡的岗位续写新的辉煌,为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再立新功!

关键词:深州,法院,张晓林,五四,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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