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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法院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

2023-11-20 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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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作用,有效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11月13日,桃城区法院集中对两起污染环境、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该两起案件分别由安平县检察院、桃城区检察院向桃城区法院移送起诉。安平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某某、肖某在开办洗网厂的过程中,将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且属危险废物的废水通过塑料软管排入下水道,流入城市管网,严重污染环境。桃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采伐林木许可证的前提下,在衡水市高新区某地采伐林木218株,蓄积量共计29.3653立方米。

  桃城区法院依法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对两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分别对两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侵权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并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定罪量刑、公益诉讼请求的意见。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桃城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桃城区,法院,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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