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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电动自行车相撞酿悲剧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2024-03-21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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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州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抓前端、治未病、解纠纷,立足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定位,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巧妙化解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6月,原告田某与被告任某均骑两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相撞,致使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交警报案,就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田某一纸诉状将被告任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一万余元。

  深州市法院民一庭张新娟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但双方情绪都异常激动,各执其理。张法官深入了解案情,认真研判纠纷症结所在,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并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分析双方过错,努力使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礼让宽容,换位思考。在耐心释法明理下,张法官终于找到了双方矛盾产生的根源和症结所在,并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进行进一步调解。在后续调解中,原告和被告均愿意让步,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申请撤诉。

  近年来,深州市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实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意义上做到办实事解民忧。

关键词:深州,法院,电动自行车,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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