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法院运用“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模式止纷争
近日,深州市法院民一庭张新娟法官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新娟通过主动判后答疑,促使被告履行判项,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受理该案后,张新娟积极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查明事实、划分责任比例后,张新娟依法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保险公司在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该判决,原因竟是该公司认为2000元的鉴定费不应由其承担。见此情况,张新娟便主动对被告进行判后释明答疑,充分运用“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模式,并提出了解决争议的可行性建议。在张新娟的判后答疑中,当事人对判决依据和权利义务有了更理性、明确的认知,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解决并及时履行清结。至此,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关键词:深州,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