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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发出多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2024-05-11 1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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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连日来,景县法院积极响应最高院号召,连续发出多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导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在龙华法庭,承办法官正在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刘某、周某双方共育有3名子女,后因多种原因刘某向景县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孩子,由周某承担孩子抚养费。在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子女等情况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并根据当事人合意妥善处理财产。考虑到保障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在该纠纷调解成功后向刘某、周某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双方做合格家长,时刻负起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尽最大努力降低因离婚对孩子产生的不利影响。双发在收到提示卡后,均表示会仔细阅读并依照执行,尽到作为孩子父母应尽的义务,让孩子成长在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中。

  在王千寺法庭,“感谢法官为我们的小孩考虑这么多,虽然我们两个已离婚,但是小孩永远是我们的子女,我们今后也会更加关注他的成长,尽力弥补因家庭不完整给他带来的伤害”当事人杜某与刘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杜某与刘某于2020年5月经亲戚介绍相识后结婚,并于次年育有一女,婚后两人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杜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景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婚生小孩由其抚养,刘某亦同意离婚,但双方对未成年婚生小孩抚养问题分歧较大,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婚姻现状及未成年子女生活现状等情况,通过多次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婚生小孩归刘某抚养。为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因离婚对小孩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北留智法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现孩子正处于青春期,需要父母双方的情感关怀,不能因为你们离婚,就让孩子离爱!” 案件承办法官在办理一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一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对案件当事人吕某和常某进行口头教育、释法说理,提醒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多关爱孩子,在认真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后,均保证今后会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尽全力抚养照顾教育好孩子。

  一份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用温暖有力的话语,引导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下一步,景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做深、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以司法保障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关键词:景县,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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