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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城好“枫”景 | 阜城县探索推行“两所共建”新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实践

2024-07-30 11:11:56

  阜城县立足村多村小、基层力量薄弱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两所共建”新机制,构建“2+N”主动警务新模式,实现基层治理力量由“散”到“聚”、资源集“零”为“整”的转变。实施以来,全县警情同比下降3.4%、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3.2%、矛盾纠纷生成率同比下降30%,全县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崔庙派出所、古城司法所、码头司法所获评全省“枫桥所”创建单位。

  明确“一个目标”,把稳基层社会治理“风向标”

  阜城县为破解派出所和司法所人少事多的难题,在发挥派出所、司法所自身职能优势的基础上,凝聚其他基层组织力量,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强化“三个保障”,下好基层社会治理“一盘棋”

  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派出所与司法所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由县公安局长牵头组织,统筹推进,明确4类14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共组联席会议、共设联动专员、共推矛盾纠纷调解交办、共促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预警、共建镇村联调等5项联动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对重要警情、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突发事件等及时会商研判,确保“两所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力量保障。在公安、司法参与“两所共建”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多所联动”,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逐步纳入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乡镇专业力量,构建“2+N”主动警务新模式。同时,充分发挥全县1950名人民调解员和220名驻村辅警作用,形成基层维稳整体工作合力,提高基层治理实效。

  突出“三个重点”,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压舱石”

  突出矛盾纠纷调处。“两所共建”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通过集体“把脉”、统筹“问诊”,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对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该机制启动以来,先后及时排查、化解农村土地、债务、邻里、婚恋等矛盾纠纷18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8%,成功打造了“城镇派出所东安社区调解室”等示范品牌。突出特殊人员管理。“两所”充分发挥协作配合作用,在社区服刑、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群体管理上,随时掌握人员动态,共同防范违法犯罪。突出法治宣传教育。“两所”重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辖区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反邪教宣传等方面共同发力,全民反诈氛围进一步浓厚,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预警率、止付率显著提升,群众受损、预后被骗等指标显著下降。

关键词:阜城,枫桥经验,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