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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 法官温情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24-10-12 09: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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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强法院办结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并向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经审理查明,不满17周岁的陈某多次伙同他人带领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实施盗窃行为。考虑到陈某为未成年人,其父母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较深刻地认识并表示悔改,武强法院依法对陈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庭审过程中,法院了解到,陈某初中毕业后步入社会,自我约束能力差,产生了攀比、追求享受等不良行为。因父母忙于生计,对其教育成长不上心,没有教导其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律意识,交友不善,导致其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对陈某进行了当庭教育,陈某表示认真改过。

  案件审结后,合议庭将陈某及其父母约至武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耐心听取了双方的心声,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形,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聘请专业心理辅导专家针对陈某与父母之间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对一”方案,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同时提出陈某及监护人遇到相互沟通障碍、家庭教育不畅等问题时,可与“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联系,届时工作人员将有针对性地帮教回访。陈某父母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帮助孩子彻底改过自新。

  法官提醒

  寓教于审,温情挽救。家庭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未来,武强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刑事审判职能,依托“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让法庭审理和家庭教育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武强,法院,未成年,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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