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法院集中审理五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近日,为提升办案效率,饶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过程中,5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均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法官依据犯罪事实当庭作出裁判,庭审全程仅用时90分钟,从提起公诉到案件审结仅用时7天。 ![]() 开庭前,法官从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因醉驾判刑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方面进行庭前释法明理,向被告人解答分析其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所犯罪名的构成要件、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审判流程等法律问题。使被告人对“根据什么法律判”“量刑轻重幅度怎样”有了大致预知,增强了被告人对审判活动和判决结果的认同感。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施行后,饶阳法院积极探索轻罪案件梯次化办理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轻微危险驾驶案件结合快速办理机制,实现速裁快审。 下一步,饶阳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审判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同时,切实以高质量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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