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衡水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截至目前,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真正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
衡水中院积极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的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协调配合,使得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资源前倾。2024年,衡水各级法院、法庭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衡水中院通过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的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凝聚社会共识。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