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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亲属分配闹纠纷 倾心调解展“深情”

2024-11-29 18: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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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立身之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是关乎国计民生,紧密连接着每一位农户的切身利益。近日,高古庄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在基层治理中传承和发扬了“枫桥经验”,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这起案件的原被告系堂兄弟关系,原告曾与父母、三叔共同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村里的八块承包地。然而,随着原告外出工作,父母离世,三叔年迈无力耕种,于是三叔将其中三块承包地口头转包给了被告,被告也如约向三叔支付承包费用。三叔去世后,被告却认为自己作为三叔的侄子有权继承这些耕地,于是停止了承包费用的支付,导致双方当事人因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

  面对这一棘手的家庭矛盾,高古庄法庭的法官宁玲玲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深入贯彻“枫桥经验”,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宁玲玲深知,原被告双方本是亲属,无根本性矛盾,只是对法律规定的认知存在偏差。因此,她耐心地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寻求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虽然被告一度产生了抗拒情绪,但法官宁玲玲始终保持着耐心与坚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逐渐消除了被告的疑虑与不满。

  最终,在法官宁玲玲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主动给付了原告拖欠的承包费用,原告则表示可以等粮食收获以后再返还土地。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高古庄法庭在土地纠纷处理中的积极作用,更彰显了“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高古庄法庭不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促进了家庭和睦与社区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乡村振兴贡献了力量。

关键词:深州,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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