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法院以鉴促调绘就解纷“枫”景 先行调解跑出为民“加速度”
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冀州区人民法院周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以鉴促调、先行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绘就良法善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枫”景贡献了司法力量。 2024年5月中旬张某入职某公司从事喷漆工作,2024年6月13日自行协助叉车司机李某作业时,原告张某右足不慎被货物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足晦趾末节毁损伤、趾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张某与某公司及李某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为快速解纷,减轻双方诉累,周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本着实质解纷的司法理念,采用“鉴定前置”调解工作法,在先行调解初期以张某申请为基础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先行明确伤情为十级伤残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为调解奠定科学基础。通过“背对背”沟通厘清各方法律责任边界,运用“面对面”调解搭建对话平台,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通俗的“情、理、法”三字经:既讲清用工单位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账”,特种设备操作者无资质的“责任账”,也算明提供劳务维权成本的“经济账”,更算好纠纷久拖不决的“时间账”。经过三次“靶向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损失+提供劳务期间劳务费一并解决一揽子调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的顺利化解彰显了“三度融合”的司法智慧:速度——通过先行调解让正义提速;温度——用司法温情弥合情感裂痕;深度——以个案调解推动行业治理。下一步,周村法庭将深化“以鉴促调”工作模式,打造实质解纷直通车,推动建立辖区企业劳务预防联盟,通过典型案例巡回展+安全生产法治课等形式,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绽放新光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
关键词:冀州,法院,基层,社会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