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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集中学习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参考标准

2025-04-29 09: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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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升审判质效,2025年4月25日,冀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的参考标准(试行)》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冀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芳主持,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审判业务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领学人对参考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围绕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深入剖析了各项赔偿的计算方法、证据要求以及认定要求。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对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点进行了重点说明,让参会人员对参考标准有了更清晰、更准确的理解。

  在学习过程中,参会人员积极讨论,就一些疑难问题和不同看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集中学习非常及时且必要,为今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减少裁判差异,统一裁判尺度。

  李占芳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参考标准的精神实质,将其准确运用到实际审判工作中。在审理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认定赔偿项目,确保案件裁判的公正、公平和统一,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对于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反馈,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审判工作提供参考。

  此次集中学习,为冀州区人民法院更好地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业务支持和指导。下一步,冀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冀州,法院,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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