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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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吉金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提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吉金金,女,1997年5月8日出生,工作单位故城军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案未履行金额49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本院现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的现有效住所及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或者提供被执行人有效住址线索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318-5631896、563178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于法官、边法官 故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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