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法院:货款遭拖欠 法官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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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欠款,能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近日,原告张某在故城法院调解室里,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要从一笔逾期的货款说起。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生意合作伙伴关系。2025年7月,张某将500公斤钢丝通过物流发至提货地点,双方约定王某付款后再通知物流站可提货。货物至提货地点后,王某验货后称其微信号被锁无法正常付款,仅通过支付宝向张某转款1500元后提货。双方约定8月初付剩余13000元货款,但张某多次宽限后王某仍不能按时付款,张某向王某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货款迟迟不能给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大,便通过先行调解与王某取得联系,分别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对其做工作。一是买卖合同双方要秉持诚信原则,张某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发货义务,王某应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现王某已构成违约,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其货款,法院应予支持。二是向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支付货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标的额并不高,微信账号不能用并不是拒付货款的理由,于情于理都应给付张某货款。 最终,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张某支付了剩余货款,本案调解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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