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深州 >> 部门动态 >> 法院动态

“调”出和谐“解”开心结 深州市人民法院智慧破解农民工讨薪困局

2026-01-07 15:46:4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的基础是信任,关键是诚信,保障是法律。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不仅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家庭生计,更对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2023年6月,李某雇佣十名农民工在某工地从事砌墙、抹灰等工作,工期为六个月,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工作结束后,经多次催要,李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于某、王某等10位农民工工资共计45000元。尽管李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按时全部结清,但始终未能完全履行。多次协商未果后,2025年9月,于某等10人将李某诉至法院。

  后法官结合案情向林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和银行签的担保合同上均是其本人签字,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承担了法律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并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联系上了借款人,并告知原告银行被告林某的家庭困境,最终双方均同意调解。深州市人民法院王家井法庭承办该案后,李林法官随即与于某等三名诉讼代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诉讼代表们一致表示:“李某缺乏诚信,总是拖延支付,我们已经不再信任他,这45000元是我们10人的血汗钱。”由于李某经传唤未到庭,李法官便通过电话与其沟通,李某承认雇佣事实、欠薪情况以及欠条的真实性,但表示目前每月收入减少,无能力一次性支付,每月工资流水在10000元左右,除去生活开销后剩余不多,因此希望分期偿还,每月支付3000元。

  李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被告具备分期偿还的能力,然而,于某等人因李某先前的失信行为,对其提出的分期方案表示不接受。

  后法官结合案情向林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和银行签的担保合同上均是其本人签字,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承担了法律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并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联系上了借款人,并告知原告银行被告林某的家庭困境,最终双方均同意调解。经过李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向原被告双方分析利弊,成功建立起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李法官提出“分期支付+强制执行兜底”的解决方案,被告由每月支付3000元提升至5000元,并于每月25日前支付到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金额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同意该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让法律成为讨“薪”的保障。

  下一步,深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调解工作,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件民生案,通过创新机制、凝聚合力、优化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关键词:深州市人民法院,欠薪纠纷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主办单位:中共深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