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创新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打造“执法—监督—帮扶”闭环管理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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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饶阳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创新印发并推行《饶阳县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该制度聚焦行政处罚案件“后半篇文章”,着力构建“执法—监督—帮扶”一体化闭环机制,有效打通了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执法效能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明确回访范围,织密监督“覆盖网”。坚持“应访尽访、重点突出”原则,将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回访范围,确保监督无死角。一是划定重点回访对象:聚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当事人举报投诉及媒体曝光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四类重点情形,实施靶向回访。二是明确回访责任与比例:压实各执法部门监督机构主体责任,并创新引入“执法监督员”参与机制,明确回访比例不低于20%,确保回访工作的广泛性与代表性。 规范回访流程,畅通民意“直通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回访方式,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全方位倾听当事人心声。一是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回访中耐心倾听诉求,详细记录意见建议,严禁诱导、误导当事人,坚决杜绝干预正常生产生活及泄露隐私等行为。二是建立规范台账:回访结束后,规范填写《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记录表》,详细载明时间、方式、内容及当事人反馈,并建立完善的回访案件登记台账,确保事事有记录、件件可追溯。 聚焦回访重点,把好执法“质量关”。以回访为抓手,精准聚焦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体检”。重点核查七个方面内容: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案件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执法人员落实“扫码入企”等规范涉企执法制度情况;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现象;执法人员是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救济途径;征求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当事人是否存在法律服务需求。 健全闭环管理,打好整改“组合拳”。坚持“回访促整改、整改促规范”,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与处置闭环机制。一是即时反馈整改:对回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通知办案科室立行立改。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执法过错、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第一时间通报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监督抽查: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对回访台账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对反映重大问题的案件开展联合回访,确保回访工作不走过场。 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法治“软实力”。做好回访“后半篇文章”,将回访成果深度融入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和考核评价全过程。通过“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教育一方”,倒逼执法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已回访案件70余件,对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印发通报。该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更通过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帮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为饶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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