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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检察院“三二一”帮教机制显成效

2015-07-31 15:35:39

  近年来,故城县检察院创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形成以“三二一”为主线的特色工作模式,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社会调查“三原则”,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故城县检察院确立了“全程、全面、深入”的社会调查原则。“全程”就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都要开展社会调查;“全面”就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背景、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全方位进行调查;“深入”就是深入家庭、学校、社区进行细致调查。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规范社会调查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32次,不予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慎捕、少诉起到明显效果。

  帮教回访“两级制”,切实提升帮教效果。该院未检科与检察室强强组合,对不捕、不诉及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两级帮教”。在帮教中,检察室负责“一级帮教”,即涉案未成年人直接向检察室进行思想汇报,检察室负责日常回访;未检科负责“二级帮教”,即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咨询、专门法律教育,并定期与检察室联合回访。通过“两级帮教”,实现了动态帮扶、专业教育,延伸了检察室职能,有效缓解了未检帮教人力不足。截至目前,派驻基层检察室共对1名不捕的未成年人、1名不诉的未成年人、2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收到思想汇报12份、回访16次,谈心21次。心理疏导“一对一”,切实强化心理矫治。

  近年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引入“一对一”的心理疏导机制,选派业务素质强的年轻干警进行心理咨询方面的培训和学习,使承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掌握一定的心理疏导方法, “一对一”的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干预以及心理矫正,最大限度的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增强案件办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该院共为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成效明显,得到了广泛认可与好评。(袁昕 李京晓)

关键词:故城,检察院,机制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