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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检察院加大食品安全立案监督整治力度初显成效

2015-12-09 1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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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桃城区检察院加大食品安全立案监督整治力度,通过“两法衔接”搭建“食品安全两法衔接”小平台,不断凝聚各方力量,深化平台运作,丰富平台内涵,拓展平台职能,在打击危害民生犯罪方面初显成效。

  一是强化外部协作配合。通过会签会议纪要等途径,完善信息共享和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与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制定并签署了《关于建立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监督工商、食药监、质监等成员单位移送案件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单位间的双边、多边合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组合拳”。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为实现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全程、动态的监督,与这些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设立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与共享、案件移送、取证标准和案件定性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建立起长效的信息通报机制,以便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三是案件审批列席制度。与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协商,逐步建立了对于有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的审批列席制度,引导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完善、固定涉案证据。该项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增强了监督有效性。

  四是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并举。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作为监督重点,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定期抽查调取这些部门的执法卷宗,接受群众举报,发现线索,并对线索跟踪到底,加强对移送、受理和立案的全过程监督。

  五是延伸检察职能,帮助堵漏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行政执法或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同时,与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易引发犯罪的基础性、普遍性、源头性问题加强研究,探索从源头上建立防范“危害食品安全”和“制假售假”的综合治理机制,有效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工作的完善,从而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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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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