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法院重锤贪污——“老虎”“苍蝇”一起打
8月24日上午,冀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干部违规进行危房改造,骗取国家扶贫款的“苍蝇”贪污案。冀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爱军担任审判长,法官刘丽爽主审该案。 被告人李某,系冀州区周村镇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其在明知自家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利用其初步审核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资格的职务便利,进行了危房改造,骗取扶贫特定款16330元,构成贪污罪。蝇贪虽小,祸及百姓。“村官”腐败,给党风社风造成的不良影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不容小觑。村干部本是和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党干部,是党了解百姓疾苦最敏感的末梢触手,李某却无视法度、中饱私囊,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令群众深恶痛绝。 冀州区法院始终对于贪污受贿案件的处理毫不手软,只要其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就绝不姑息,真正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也在提醒大家,要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路线法则,恪守廉洁自律的职业规范,真正做到拒绝贪念、警钟长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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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