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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强办案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2019-04-02 18:37:14

  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衡水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办案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保持严打态势,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市公安交警支队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了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3月21日,省公安交警总队领导到支队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为推进办案中心建设,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庞世军任组长的办案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组织、协调、推动、督导等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支队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根据交警办案特点,支队先后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细则》《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规定》《酒精检测工作规范》《涉酒案件查处规范要求》等制度规范,对执法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支队严格按照《衡水市公安局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对刑事案件的审查立案期不超7日,立案后及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与法院建立沟通机制,每月调取涉交通肇事罪判决书,确保驾驶证及时吊销。

  支队采取行政拘留、刑事案件各直属大队分别办理,支队集中审核、审批的模式,各直属大队均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了专门办案队伍,对行政拘留、刑事案件统一受案、统一办理,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支队办案中心设立了物证鉴定、联网式酒测平台监督、案件审核、案件审批四大岗位,抽调人员、提供资金设备,利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资质,建立了物证鉴定所,血液酒精检测工作实现了快捷、安全、精准。

  支队进一步严格监督监管,加强对联网式酒测仪数据的日常监管,安排专门人员对每日酒测数据进行核查,并要求各大队在规定时间内对酒测数据补充完善,案件审核、审批岗位对案件证据材料及办理程序进行全方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成立AB岗,保证案件审批及时高效。

  通过加强办案中心建设并强化应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明显提升。2018年,全市共办理酒驾案件7222起,醉驾案件1328起,吊销驾驶证案件2269起,办理量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酒驾案件1234起,醉驾案件391起,吊销驾驶证案件601起。支队办案中心办理危险驾驶案114起,全部在血检生效后的7日内立案,其中109起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拘率95%以上,驾驶证全部按法定程序予以吊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李强 郭建博)

关键词: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强,办案中心,建设,成效显著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