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显威慑,被执行人终履行
近日,武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场为申请执行人要回生活扶助金5000元。 孟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刘某一次性给付孟某生活扶助金5000元。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给付生活扶助金。执行立案受理后,承办人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刘某称近期由于疫情影响,没有外出打工,现在手头经济紧张,表示会尽快凑齐5000元给付孟某。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人约谈申请人孟某,孟某无工作,自行抚养孩子,同时眼睛先天性高度近视,目前生活压力很大,急需要用钱维持基本生活。 鉴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承办人认为虽然申请人目前无经济来源,但相比之下被执行人的生活更加困难,且争议标的较小,申请人具备偿还的能力。承办人将双方传至法院,要求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向其释明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在因5000元可能带来的“拘留”威慑力面前,申请人终于同意立即给付,当场将5000元生活帮扶金交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武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不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快速高效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10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5件、抚养费纠纷案3件、探望权纠纷1件、中小民营企业借贷纠纷案2件,累计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20余万元、抚养费3200元,探望权纠纷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例被河北法制报宣传,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
关键词:司法,拘留,履行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