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冀州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该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明哲主持会议,院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王晓倩领学了《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自身司法救助工作实际,于今年4月7日,冀州区检察院第5次检委会讨论通过。《细则》明确了各业务部门承担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职责,对积极主动向控申部门提供线索,主动了解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救助申请等作出具体要求。 此次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参与的责任,规范了线索发现移送、快速办理和督促检查机制,强化横向联合,主动加强与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开展的工作格局。会议还集体通报研究了衡水市检察院下发的《各县(市、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例》,为以后更好更快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借鉴。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司法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王明哲指出,服务大局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使命。检察机关要在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中找到发展方向,获得发展动力,增强发展信心。要落实全局观,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推动形成司法救助的强大合力;要落实系统观,融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建设,着力在拓宽救助范围、抓住重点环节、强化案件办理等方面,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速增效;要落实创新观,大胆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
关键词:冀州区,检察院,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