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冀州 >> 部门动态 >> 公安动态

冀州区公安因故意伤害案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2021-09-15 15:08:0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冲动伤害了别人,也坑害了自己。9月10日,冀州区公安局冀州镇派出所因故意伤害案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8月13日20时许,秦某报警称,其被工友葛某拿菜刀砍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发现秦某左腿被砍破一层皮,立即送往医院对其伤口进行处理,救治完秦某后民警调取了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受案调查。原来,葛某与秦某等4人在工地宿舍吃饭,葛某问秦某,老板给了1000元过麦费,秦某代领,为什么秦某只给了他500元。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争吵,葛某情绪激动,便拿起菜刀砍在秦某的左腿上。

  9月10日,违法行为人葛某被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

  任何一个冲突没有赢家,只能是两败俱伤,生活中存在矛盾纠纷在所难免,遇到矛盾纠纷时要冷静,正确地对待和

关键词:冀州区,公安,故意伤害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梅胜

主办单位:中共冀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