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公安因故意伤害案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冲动伤害了别人,也坑害了自己。9月10日,冀州区公安局冀州镇派出所因故意伤害案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8月13日20时许,秦某报警称,其被工友葛某拿菜刀砍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发现秦某左腿被砍破一层皮,立即送往医院对其伤口进行处理,救治完秦某后民警调取了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受案调查。原来,葛某与秦某等4人在工地宿舍吃饭,葛某问秦某,老板给了1000元过麦费,秦某代领,为什么秦某只给了他500元。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争吵,葛某情绪激动,便拿起菜刀砍在秦某的左腿上。 9月10日,违法行为人葛某被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 任何一个冲突没有赢家,只能是两败俱伤,生活中存在矛盾纠纷在所难免,遇到矛盾纠纷时要冷静,正确地对待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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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