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法院调解一起服刑人员离婚纠纷
深州法院护驾迟法庭法官李继学坚持离婚案件调解优先、判决为后的原则,近日与石家庄鹿泉监狱高效联动,审结了一起监狱内离婚纠纷案,赢得当事人称赞。 原被告于1990年10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因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原告发现被告经常酗酒,无法承担起家庭责任,且脾气暴躁,经常无端殴打原告致原告受伤。期间经村干部多次调解,被告均未悔改。原告为了孩子一直忍让被告,但双方的矛盾却越来越深。原告分别于2018年、2020年向本院提起诉讼并调解撤诉。被告于2019年因刑事案件收监执行刑罚,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李继学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并前后3次与原告面对面调解。在了解到双方矛盾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后,李继学随即与衡水监狱沟通联系,询问被告方的情况。但被告已不在衡水监狱服刑,询问多处,最终得知被告在石家庄鹿泉监狱服刑。因新冠疫情原因,监狱不准会见当事人,更无法开庭,这就意味着无法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也无法进行调解工作,双方还要继续维持着这段婚姻。 办法总比困难多。李继学积极向石家庄鹿泉监狱说明情况,最终获得监狱方的全力配合。无法面见当事人,就委托狱警询问当事人真实意愿;无法让当事人签字确认,就将所有的法律文书和调解笔录邮寄到监狱,让当事人签字,穷尽了一切办法,只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终,在石家庄鹿泉监狱的全力配合下,在李继学法官的尽心努力下,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案后,原告表示遇到李继学这样的好法官,是一辈子的幸事。被告也向李继学和狱警表示感谢,并保证在狱中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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