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立案”新模式解决诉讼服务“立案难”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不便到现场立案问题,近年来,桃城区法院推出邮寄便民服务举措,并以实际行动推进邮寄立案工作常态化开展。 邮寄立案是指对于因身处外地、行动不便或者时间不便等不能到现场立案的当事人,立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邮寄立案所需材料,收到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为当事人立案的服务。桃城区法院不断细化并规范邮寄立案受理流程,对邮寄立案来件均严格登记造册,做好收件记录。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材料,审查当日予以受理;对于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案件受理的,为了避免当事人反复邮寄材料,尽可能让当事人延后至开庭时补充、补正;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材料,通过电话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向当事人详细释明审查意见或补正意见,确保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完善;需要做退件处理的,将书面告知书或审查意见一并邮寄,并备注立案咨询电话,以方便当事人来电详询。 桃城区法院年收案量连续多年在一万五千件以上,正常工作日里,立案庭干警们在上班时间忙于接待现场当事人,很难腾出专门时间审查处理邮寄来的案件。面对纷至沓来的邮寄案件,干警们不等不靠,自我加码,或是借着现场当事人填写立案手续的间隙审查处理邮寄案件,或是在接待了一整天现场当事人后加班加点审查处理邮寄案件。有些邮寄的案子需要联系当事人作进一步沟通,干警们也不得不下班后联系,这打破了很多当事人心中机关单位都是准点上下班的印象。当事人也对干警们的敬业精神赞叹不已。大家点点滴滴的付出,使得每一件邮寄案件都得到及时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了邮寄立案同现场立案无差别,甚至比现场立案还便捷。 邮寄立案已成为当事人立案新选择,今年截至目前,桃城区法院已接收邮寄立案达3200余件,收案占比达17.8%。邮寄立案已经趋于常态化,成为桃城区法院重要的立案渠道之一。通过邮寄立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立案需求,既实现了当事人立案少跑腿甚至零跑腿,也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因为一起案件反复邮寄,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从而使邮寄立案得到了立案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在向深入推进,全国法院系统亦在开展年底不立案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桃城区法院将立足上述重点工作,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落实好邮寄立案举措,并以点带面,切实做好立案服务整体工作,以强有力的行动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在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受益。 |
关键词:邮寄立案,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