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发现,辖区内经营的旅馆和酒店等场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进而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了不法侵害”,未检检察官说道,“不能找到症结所在,尽快堵塞漏洞,之后还可能会发生类似案件”。对此,阜城县检察院能动履职,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一场督促旅馆规范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后,制发了检察建议。


一、延伸检察触角,主动排查问题线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通过专项活动排查发现,案发宾馆在经营过程中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入住,存在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现象,且部分宾馆未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张贴公安部“五必须”规定,未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问题。
二、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旅馆行业整治
为了切实防范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阜城县检察院向县公安机关宣告送达一份检察建议,建议一是对涉案的旅馆进行处罚;二是持续聚焦旅馆行业管理、强化检查巡查机制;三是落实旅馆业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旅馆从业者优先保护意识,以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三、检察建议“回头看”,检警合力固成效
2022年4月底,阜城县公安局书面回复,表示采纳并已落实了检察建议。收到回复后,阜城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检查回访工作,以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效果。一是与公安机关法制等部门进行对接,了解公安机关内部相关制度完善、落实情况;二是在辖区民警的配合下,检察干警实地走访辖区内多个旅馆,查看《强制报告制度》、“五必须”制度张贴上墙情况、询问旅馆从业人员、查阅入住登记等情况,进一步查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旅馆、酒店经营者遵守相关制度的自觉性,推动构建未成年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大格局。此次检查回访中,检察干警发现旅馆服务场所均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入住、消费的管理,在明显位置张贴“五必须”,无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情况发生。
该检察建议的制发和落实都得到了县公安机关的充分认同和积极配合,既实现了全面、有效履行检察职能,也为公安机关完善机制提供了切实的帮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阜城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建议落地,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保护屏障,实现“1+5>6=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