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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刚柔并济化纠纷 当事人转悲为喜达协议

2022-06-23 14: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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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州法院民一庭法官冯伟艳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现场,当事人田某因无力偿还借款,泪流不止,情绪波动起伏较大,经过冯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田某才止住了哭泣,一场积压四年之久的乡亲邻里纠纷也画上了句号。

  田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经营一农场,2018年5月29日,田某向于某借款20余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期间,虽然田某偿还过部分借款,但至2021年2月13日田某尚欠于某借款19余万元。后于某多次催要,田某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还款。于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件后,冯伟艳法官考虑到田某、李某与于某系乡亲邻里,秉承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冯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田某向法官表明了自己的还款意愿,但因农场经营不善,难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冯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为于某分析田某、李某的偿还能力,并提出分期付款的还款建议。但因田某、于某在分期付款的数额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调解工作至此搁浅。

  6月14日,开庭之前,田某再次向法官表明想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纠纷,本来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文书,作为法官在审理阶段的工作就基本完成了。但为了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冯法官“给自己找事儿,为当事人省事儿”,再次展开现场调解。在冯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于某一方也感受到了田某的还款诚意,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最终同意了田某的还款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深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温情办案,既对案件负责,又让当事人满意,延长司法温度,不断用公正和温暖践行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夫妻,民间借贷,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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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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