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法院成功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年6月21日上午,应疫情防控的要求,深州法院刑庭负责人张久栓与审判员孟春权、人民陪审员刘晓虎组成合议庭,对程某某、程某父子二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远程视频审理,十余名集资参与人代表进行了旁听,经过近两小时的紧张审理,顺利审理完毕。 ![]() 基本案情:2010年7月,被告人程某某在深州市某村注册成立果品服务专业合作社并实际经营管理,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合作社的名义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某村及周边村民存款。2013年被告人程某(程某某之子)加入该合作社与程某某共同经营管理。至今,合作社共吸收公众存款131034326元,涉及472人;程某参与经营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99821516元;共造成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400余万元。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前,张久栓法官多次对集资参与人进行案情通报、心理疏导、释法明理,并引导各集资参与人推荐代表进行庭审旁听,依法保障了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庭审过程中,集资参与人代表遵守法庭纪律,无任何过激行为,庭后理性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庭审过程中,在执勤法警的保障下,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有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张久栓审判长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对案件关键事实精准发问,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对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充分体现出深州法院对被告人权利的依法保障。因该案案情复杂,深州法院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害人更害己,广大群众要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理性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共同抵制犯罪行为,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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