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辰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因疾病缠身、经济困顿而无力抚养子女的难题,获得了当事人的由衷赞扬。 严某(女方)与刘某(男方)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育有一女。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严某抚养。离婚后,严某携女同父母一起生活,由其父母帮助看护孩子。在此期间,严某罹患听力疾病,并被诊断为二级残疾,而严某父母年岁已长,平日里以种田打工为生,家庭条件本就一般,严某的病症更是直接导致全家的生活陷入困顿。雪上加霜的是,严某的父亲又于近期被查出患有脑血栓。严某一家人几近陷入绝望之境。无奈之下,严某想将女儿交给孩子的父亲刘某抚养。但联系之下发现,刘某一家均在外打工,平日很少回家,刘某的联系方式也已变更。在多方找寻刘某无果的情况下,严某只得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接案件以后,辰时法庭庭长赵珑法官随即安排本庭干警联系原告严某,携原告共同前往被告刘某住所,探听被告的打工去向及联系方式。几经辗转,在被告所在村集体组织的帮助下,法庭干警终于通过被告的一个亲属打听到了被告的联系方式。后赵珑法官及时联系了被告,向其告知了相关情况。在获知事情的始末之后,被告当即在电话中表示,其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并自行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以减轻原告的经济压力,帮助其渡过难关。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赵珑法官与其确定了到庭调解的时间。 调解当日,被告的父亲持委托手续代理被告到庭,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原告方十分激动,一度热泪盈眶,原告的家人向法庭干警表达了感谢,同时也向被告及其家人表示了真诚的谢意,感谢其不计前嫌帮助自己一家渡过难关。这正是,病魔无情人有情,变更抚养显温情。随后,赵珑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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