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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2023-08-17 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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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桃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部署要求,深化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效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列入重点任务类绩效考核指标,与全局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协调推进。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范围率先成立桃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面对“白手起家”的初始局面,局党组团结一致、不等不靠,迅速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具备了独立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基本条件。

  (三)强化监管执法职能。成立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守法,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行政执法、积极推动普法,在完善监管执法工作上做好模范表率作用。针对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积极探索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管执法职能。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筑牢监管执法根基

  (一)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体系中“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等,编制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监管制度体系。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三定”方案规定基础上,编制形成本部门权责清单,优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从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处罚裁量等方面,构建一套完备的涵盖执法全流程的行政执法制度标准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划清审核与办案的职责界线,从行政执法内部审核环节确定法制审核人员,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合法、公平、公正。

  三、 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一)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局机关人员实现持证率80%以上,监管执法力量储备进一步加强。

  (三)加大执法保障力度。按照全省执法设备配备标准,目前已为全局执法人员配置专门的音像记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确保证据的效力和案件办理的质量,也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自我监督的意识,促进保障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现场执法,着力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一)充分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运用现场检查手段,对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既要纠正“有照违章”,也要打击“无证驾驶”。2022年,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3家名称中带有“典当行”的企业(已自行停业且未办理过典当经营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丰富执法手段。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受到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的一致好评。

  (三)提高执法效能。为有效提升执法检查准确性、专业性、客观性,专门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协助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共对辖区内9家地方金融组织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对发现问题的地方金融组织,依法责令整改,并加强复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切实维护良好的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促进营造地方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桃城区,金融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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