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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法院集中审理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4-01-22 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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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判职能,新年伊始,桃城区法院整合审判力量,依法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七人制合议庭,集中对被告人张某、葛某涉污染环境案和被告人张某某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3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理。

  被告人张某、葛某分别在开办洗网厂过程中,将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且属危险废物的废水通过塑料软管排入下水管道或厂房院内,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张某某明知其销售的保健品中可能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侵权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并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公益诉讼请求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三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桃城区法院始终把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彰显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下一步,桃城区法院将会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效能,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桃城区法院 陈杰)

关键词:桃城区,法院,公益诉讼,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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