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两项工作被列为省级试点
近日,饶阳县“‘124+’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项目和“服务型执法模式”项目分别被河北省司法厅列为2024年司法行政自主改革试点和全省行政执法工作试点。 近年来,饶阳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心打造了“‘124+’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该体系由线下实体与线上平台双轮驱动,线下设立“1个中心”,即饶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建法律专家与心理专家“2支队伍”,构建“4个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搭建横到部门,纵到镇村的多维度工作延伸。线上则依托“枫桥e饶”小程序和“码上通”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的智能督办与便捷解决。 截至目前,该体系已成功化解9起重点疑难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饶阳县乃至全省的法治建设贡献了“饶阳智慧”。 近期,饶阳县城管局在县城核心区域启动了“服务型执法模式”试点项目。 该项目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通过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举措,努力构建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城管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面对省级试点的荣誉与挑战,饶阳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高点定位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在“‘124+’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和“服务型执法模式”两个省级试点项目的推动下,饶阳县将不断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强大的动力支持。 |
关键词: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型,执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