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变更抚养起纠纷 温情调解护成长
近日,武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数年前,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后来二人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由被告监护抚养,原告对孩子享有探望权。近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卷宗进行了梳理,随即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询问双方关于本案的意见,被告表示离婚后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对孩子尽心尽力,坚决不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法官考虑到该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避免对峙公堂,结合双方当事人意愿,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孩子愿意跟随原告生活,并向法庭提交了亲笔书写一份证明,于是与被告进行沟通,被告看过证明后认可确实是孩子书写的,孩子也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原告生活,被告表达了不舍,对此法官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劝导被告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同时引导双方认识到法院调解只是明确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来成长仍需要父母共同的关爱。最终,被告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双方庭下约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改变意见,均不强迫孩子。 婚姻中止,亲情不断。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武邑法院始终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发,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努力做法情、理、法相融,让诉讼更有温度。 |
关键词:武邑,法院,抚养纠纷,调解 |